近日,中机中心发布多项对《公告》内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整改的通知。仅仅11月份就发布了五项整改通知。据统计, 2017 年中机中心共发布17 项关于落实/ 整改/ 核查方面的通知。
分析整改的原因,主要是由于国家政策有所变动造成的。近期,2018年新能源汽车补贴调整草案曝光,新补贴政策将对产品技术指标作出较大调整。这意味着,中机中心或将再次发布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申报工作的通知,而车企也将面临再次进行产品目录申报。
企业在申报目录时,由于涉及的标准流程繁多,而且产品技术要求一直处于不断调整的过程中,使得企业的整改动作较缓慢,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车企的销量。我们呼吁在新能源汽车政策不断完善的过程中,也应让市场稳步发展,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中机中心发布17项新能源汽车政策
中机中心调整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审查技术要求,自公告第304批执行
11月24日,中机中心发布的“关于调整GB/T 31467.3-2015 审查技术要求的通知”显示,经汽车产品技术委员会讨论,主管部门批准,现对 GB/T 31467.3-2015《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包和系统 第3 部分:安全性要求与测试方法》审查技术要求进行调整,新申报的汽车产品自2018 年1 月1日(公告第304 批)开始执行。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包(系统)应该按照 GB/T 31467.3-2015标准(及修改单)的规定,完成标准中“安全性测试”项目的所有检测工作。
对GB/T 31467.3-2015《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包和系统 第3部分:安全性要求与测试方法》审查技术要求进行调整,新申报的汽车产品自 2018 年1月1 日(公告第304 批)开始执行。
中机中心调整汽车公告产品强制性检验项目,自公告304批开始执行
11月24日,中机中心发布的“关于调整汽车公告产品强制性检验项目的通知”明确,对《公告》申报系统的检验项目进行了调整,新申报的汽车产品于 2018年 1月1 日(公告第304批)开始执行。明确将 GB 19755-2016 《轻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及测量方法》、GB 19260-2016《低地板及低入口城市客车结构要求》两项国家强制性标准列为《公告》依据标准。
2210款新能源产品需整改
11月20日,中机中心发布“关于新能源产品清理整顿的通知”,按照《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在产的新能源汽车产品应当自 2018 年 1月1 日起,符合《新能源汽车产品专项检验项目及依据标准》。到目前为止,2210 款新能源车型仍未按照《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补充提交相关检测报告。
2210款需要整改的新能源汽车产品中,包括597款汽车底盘和1613 款新能源汽车产品。第一电动网统计发现, 1613款整车产品中有1361款已进入今年发布的前十批新能源汽车推荐目录。其中, 1299 款位列前五批新能源汽车推荐目录,即 2017年 7月1 日前发布的目录。
在规定时间内,企业监测平台应与国家新能源汽车监管平台平稳对接
11月16日,中机中心发布的“关于落实企业监测平台与国家新能源汽车监管平台平稳对接的通知”指出,根据相关规定,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应当建立新能源汽车产品运行安全状态监测平台,对已销售的全部新能源汽车产品的运行状态进行监测,并与国家新能源汽车监管平台对接。
2017年之后注册登记的非个人购买的新能源车辆、个人购买的商用车及专用车,按照国家标准《电动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技术规范》(GB/T 32960)要求上传相关数据;个人购买的新能源乘用车,在整车车辆状态、充电状态、运行模式发生变化时上传相关数据,但不包括定位数据。
2017年11月30 日前,企业监测平台向国家监管平台上报2017 年度车辆静态数据。2018年 2月28 日前,企业监测平台向国家监管平台上报 2017年度车辆运行的历史数据。2018年 3 月1 日后,企业监测平台应建立与国家监管平台的通讯对接,向国家监管平台实时上传车辆信息。
对于未按要求完成2017年度车辆数据上传工作的新能源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对于2017年度以前销售的新能源汽车产品,相关企业应逐步将相关数据补报国家监管平台。
20款新能源汽车需按GB19578-2014整改,逾期将停止《公告》
11月15日,中机中心发布的“关于乘用车按照GB19578-2014 整改的通知”显示,按照 GB19578-2014 标准规定,不符合该标准要求的相关乘用车产品,自2018 年1月 1 日起应停止生产、销售。逾期仍不符合要求的产品将报工业和信息化部,计划于 2018年1 月予以暂停《公告》。中机中心将《公告》内仍未提供该标准报告的产品予以了公示,共有 1540款乘用车,其中包括 20款新能源汽车。
因未按要求检验,45款纯电动车型暂停进入第300 批公告
9月27日,中机中心发布的“关于暂停部分《公告》内车型的通知”显示,因部分产品未按GB11551 《汽车正面碰撞的乘员保护》要求进行检验,拟在第 300批《公告》暂停相关产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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