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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委:新能源车免征购置税延至2020年

网络 2017-12-29 10:03

呼吁已久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购置税政策终于落地,1227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联合发布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公告指出,为进一步支持新能源汽车创新发展,自201811日至202012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与此同时,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将继续通过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实施管理。20171231日之前已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对其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继续有效。据统计,自20149月国家实行对新能源汽车免征购置税政策以来,工信部共计公示了十五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自201811日起,想要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 (二)符合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 (三)通过新能源汽车专项检测,达到新能源汽车产品专项检验标准。 (四)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或进口新能源汽车经销商(以下简称企业)在产品质量保证、产品一致性、售后服务、安全监测、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等方面符合相关要求。 最新的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发现,新政对续航里程、电池能力密度、整车整备质量等方面要求均有所提升。其中,又以对纯电动车续航里程的要求提升最为明显。 相关文件显示,自2018年起,进入《目录》的纯电动车以及燃料电池车的续驶里程在2014年的基础上分别有所增加,例如,免征购置税的纯电动乘用车续驶里程从2014年的80km增加到2018年的100km、纯电动客车由150km增加到200km、燃料电池乘用车和客车则由原来的150 km增长至300km。而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车的续驶里程要求保持不变。

20181~202012月 《目录》对新能源汽车纯电动续驶里程要求 注: 1.超级电容、钛酸锂快充纯电动客车无纯电动续驶里程要求。 2.M1类是指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座位数不超过九座的载客车辆;N1类是指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00kg的载货车辆。 为了促进新能源汽车技术进步,防范类似“骗补”等事件的发生,新一轮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政策进一步严格产品标准,增加对企业的要求在所难免。同时,对于尚处政策驱动的新能源汽车而言,连续三年的免征购置税政策将进一步提升我国新能源汽车与燃油车的竞争力。 乘联会秘书长崔东树则对该政策的延续表示强烈肯定,“新能源车18-20年免税政策是重大利好,国家政策对消费者的引导极其重要。”其分析指出,今年新能源汽车的逐步走强,得益于消费者对国家政策和环保减排事业的支持。“虽新能源汽车产品较之传统燃油车的劣势有所弱化,但是消费心态更多的是感性化支撑,后续还需政府、消费者、企业共同努力,促进中国新能源车产业持续走强,继而推动中国汽车工业由大变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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